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应急管理部提示做好近期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气象部门预测,受强冷空气影响,1月11日至15日,寒潮天气将自西向东影响我国大部地区,最高降温超20摄氏度,将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应急管理部日前向受影响的30个省份发出提示,要求落实落细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管理部提示,此次寒潮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广、降温剧烈,具有降水相态复杂、雨雪雾大风等天气并发的特点,且当前正值春运交通出行高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高。要从四个方面做好近期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形成防范应对工作合力,做好不同地区防范应对暴风雪、剧烈降温、冰冻、强降雨等分类指导。
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关注雨雪冰冻天气对春运交通、旅游景区及施工场地等影响,加强路况巡查,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指引,必要时及时管控相关路段、关停景区和施工场地等。
三是强化抢险救援准备。加强除雪车、融雪剂等抢险物资储备,视情在重点路段、重要区域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急处置。
四是精准有序做好救灾救助。妥善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推动交通、电力、供暖、供水、通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落实保供保畅措施,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