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展冬季冰上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已劝导、制止冰上活动778次******
执法人员已劝导、制止冰上活动778次【北京开展冬季冰上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建议市民到正规滑冰场、市水务系统开放的5处冰场进行冰上活动】
北京进入数九寒冬,上冰游玩的市民越来越多。但如果市民选择的是冰面封冻不结实、冰面较薄的“野冰”区域,在上面违规、违法野滑、野钓,一旦发生危险,后果将不堪设想。
日前,北京市水务执法总队与属地制订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执法总队16支分队在清晨、夜间、周末及节假日开展执法检查,在存在违法行为及不安全游河行为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错时执法及检查。
现场
市民带来自制冰车 被执法人员劝离
昨日上午10时许,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门头沟分队分队长杨元辉和同事们来到三家店调节池,这里是北京市地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按照规定,别说是一级水源地,就是普通的河湖,只要不是正规河湖冰场,都不建议市民上冰游玩。”杨元辉表示。进入冬季,尤其是河湖上冻之后,执法队员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巡查冰面,劝导市民不要违规上冰,并对在水源地上冰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记者在岸边看到,尽管昨日的气温比前几日略低一些,河道中仍有部分区域尚未冻结实,还有大片流动的水体。透过薄薄的冰层,冰面下的水体清晰可见。杨元辉说:“今年气温比往年同期高一些,所以很多河道的冰面看上去似乎冻上了,但其实厚度也就三五厘米。如果市民违规上冰,毫无疑问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10时30分,有人拎着自制冰车、铁钎子往河道里走,其中一位家长带着小朋友在河道里凿冰。杨元辉一边儿大声喊:“请离开冰面,违规上冰十分危险。”一边儿和同事们赶往市民违规上冰的区域。
“请您离开冰面,您带着孩子这样凿冰太危险了。”执法队员连声劝导。“谢谢您提醒。不过我对这太熟悉了,没事。”市民回应。杨元辉挺着急:“您看您身后,那片水都没冻上呢,冰面多薄。发生危险怎么办。”“固执”的杨元辉一个劲儿劝,看着市民全部离开河道了才放心。
白天,执法人员重点巡查市民违规上冰野滑、玩冰车,到了夜晚,重点检查的则是冰钓。为了防止市民冰钓发生危险,水务部门在河岸上安装了“刺笼”。尽管这样依然挡不住市民违规上冰。在三家店库区,记者隔着防护网看到有一小段“刺笼”被掰弯,冰面上凿开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圆洞。杨元辉说:“被掰过去的‘刺笼’就是市民冰钓时弄的,他们从这里翻进去。我们的执法队员看见一次、修一次,目的就是让市民不要进冰面,保障大家的安全。”
执法
专项执法行动将持续至寒假结束
今年1月1日,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联合属地启动了冬季冰上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员明达介绍,本次行动将持续到寒假结束,重点查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滑冰、冬泳、冰钓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当事人将受到罚款处理。同时,重点制止、劝导在非垂钓区垂钓、在城市河湖范围内滑冰等不安全行为,维护市民生命安全及市管河湖良好的水事秩序。
截至1月10日,总队共开展执法检查52次,出动执法人员149人次,联合执法检查12次,劝导、制止冰上活动778次;立案11起,罚款1000元。
专项行动与各区水务、公安、城管、农业农村、河道管理等部门强化执法联动,发挥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水务执法力量协同机制,推进区域内多部门共管共治。行动期间,将对违法行为严重及市民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力大的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员明达建议市民到正规滑冰场或者市水务系统开放的5处冰场进行安全的冰上活动。5处冰场包括八一湖冰场、门城湖冰场、晓月湖冰场、莲石湖冰场和温榆河公园冰场。
员明达表示,欢迎市民发现涉水违法行为后积极监督举报。据执法人员介绍,举报电话公布后,每天都有热心市民拨打电话反映相关情况。
探访
围栏、标语、喇叭、安保齐上阵 仍拦不住滑野冰的人
近日,通州、密云接连有4人因被困冰中遇难。此外还有几则滑野冰落水被救或自救的视频引起关注:1月7日下午,北京展览馆后湖多人在湖面上滑野冰时落水,周围同行者和热心群众一起手拉手形成“人墙”接力拉出落水人员;1月8日下午,在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的一处冰面上,有市民嬉耍时不小心掉进了冰窟窿,另两名市民前去施救时也一同掉了下去,最终几人均被救出,并无大碍。
1月11日,记者探访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亮马河、南护城河段等多处水域发现,尽管岸边设有“冰面危险,请勿滑冰”标语,也有工作人员拿着喇叭巡逻劝阻,但仍有滑冰的人套上冰鞋,拿上冰球杆,推上冰车走上冰面。遇上带着孩子的游玩者,不少租赁冰车和冰鞋的商贩还会上前招揽生意。不少游玩者表示,尽管注意到了相关提示语,但觉得“这么多人在这里玩,不会出事的”。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徐巧丽 熊丽欣 徐杨 慕宏举 丛之翔 史航 赵敏 左琳
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
喇叭重复“不要滑冰” 安保在岸边看护
据媒体报道,1月8日下午,在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的一处冰面上,有市民嬉耍时不小心掉进了冰窟窿,另两名市民前去施救时也一同掉了下去,所幸最终几人均无大碍。
1月11日下午,记者探访时发现,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仍有近百人在冰面上玩耍,其中大部分是大人带着孩子。此前落水者的落水点冰窟直径约两米,此时已经重新结冰,冰上放置了一只黑色路锥。
记者注意到,岸边的一处围栏上挂着一只大喇叭,不断重复播放着“冰面太薄,请不要滑冰”的警告,岸边每隔一段还有安全提示牌,提示游客“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勿在冰面上玩耍”。同时,还有七八名安保人员在岸边来回走动。
“根本拦不住。”其中一名安保人员告诉记者,整个龙形水系平均水深大概有1米多,“大人落水可以爬上来,但小孩不行。”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带着孩子来玩的游客。
昨日15时许,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名工作人员来到此处了解情况,询问完此前落水者的落水地点后,又查看靠近水中建筑的冰面是否出现融化渗水,叮嘱安保人员对游玩者加紧看护后离开。
有安保人员透露,最近常有穿便衣的监管人员过来查看,周围租赁冰车的小商小贩也知道如何应对,“到时候他们就说冰车是自己带过来玩的,只要不出现意外,就没事。”
亮马河
有人出租冰车冰鞋 称火爆时需排队
在亮马河南路岸边的步行道上,每隔一段就贴有“河道水深、滑冰危险”的提示,但仍有几位家长带着孩子在冰面上玩耍。大约400米的河道分散着两个租赁冰车冰鞋的商家,二十几套冰车摆在冰面,商家称生意火爆时租车需要排队。
记者注意到,离河岸边大约一米宽的冰面上已经化出一层水,冰面断裂。而沿河向东大约500米的燕莎桥附近,冰面已经完全化开。出租冰车冰鞋的商家均表示这并不会影响上冰玩耍。“冰至少冻了有这么厚,汽车上来都没事儿”,一名男子双手张开比画了大概20厘米告诉记者。
提及安全问题,商家称“没问题”,“我们每年都来,看一眼冰面就差不多知道能不能上(冰)。”他表示,按照以往的情况和今年天气来看,亮马河这处野冰场能开放至正月初十左右,预计在春节假期会迎来游客高峰,“尤其是孩子多,这里是天然游乐场。”
一名带孩子的女士说,这是她今年第三次来此处游玩了,十几年前她和朋友就是这里的常客,“拎着滑冰鞋就来了,那时候人也不少,还有冰球爱好者在这儿组队比赛。”至于安全问题,这位妈妈表示心里有数,“刚入冬和开春肯定不会来,但这腊月寒冬的肯定没问题。”
除了游戏玩耍的孩子,中午时,也有不少原本沿河散步的年轻人上冰走走。一名在附近上班的男士称,一入冬冰面就热闹起来,多年来一直如此。在他看来,这样的天然水域在冬天应利用起来,河道管理方应该加强管理,“比如限定好开放时间”。
南护城河段
市民翻越围栏和警戒线进入河道
昨日,南护城河段近龙潭公园一公里水域处,有人在结冰的河面打冰球、滑冰车。记者看到,有人在冰面上滑得畅快,而一两米外的地方就是未结冰的水面。
“既然已经下来了,就不考虑(危不危险)了。”滑冰的王先生称自己今年66岁,在护城河上滑冰至少40年了,从12月开始到立春,“每天都来(滑冰)”。他强调,在护城河上滑野冰的都是“滑冰爱好者”。
王先生表示并不担心冰面破裂,河道中间的冰面有二三十厘米厚,但靠岸的地方因为水泥吸收热量,“冰比较薄,才真的危险”。该河段附近并没有下冰的地方,周围的围栏都是焊死的,王先生称大家都是直接越过围栏进入河道。
除滑冰外,王先生同时也出租冰车冰鞋等。探访期间,一对母女来租赁冰车,王先生从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掏出折叠的冰车及一对冰橇,这位女士随即扫码付款。约半小时内,王先生租出去了2辆冰车。
南护城河段设有多处警示标语,如“当心落水”“禁止翻越”等,此外河道上每间隔几百米就设警戒线。但记者看到,有人视若无睹地越过警戒线,一处警戒线附近有三四个人在滑冰。
在河边,一名监管城市绿化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河面结冰后来冰上玩耍的人就多了起来,尤其是在周末,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来滑冰,“河道有巡护人员,只能进行劝阻,但没有用。劝上来了还是会翻下去。”
提示
消防:不要贸然相信冰面的承重力
北京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溪翁庄消防救援站指导员李磊介绍,一般而言,正规冰场不会选在流动的水域,这也是“野冰场”之所以危险的重要原因——流动的河水和湖水会造成冰面厚薄不一,存在塌裂风险,而冰面的承重能力用肉眼是无法观察到的,“我们往往会看到有人用棍子敲、用石头砸,甚至先上去一只脚来探测冰层的结实程度,然而在你伸出脚尝试时,实际上就已经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李磊表示,北京存在城市热岛效应,空气流动慢,看上去“足够结实且能承载多人玩耍”的冰面,实际暗藏危险,冰面在冰刀、冰车、冰撬以及人的磨损、挤压和破坏下,会受力不均,“可能今天还没事,明天就会出现裂痕,再加上这几天气温并不低,湖面还留有多处因钓鱼而凿破的冰窟窿,冰面厚薄不一,因此,滑野冰极易发生意外。”
“不要贸然相信冰面的承重力,危险降临的时候,人的力量是非常渺小的,尤其是在陌生且无人看管的水域。”而对野冰水域游玩屡禁不止、还有不少家长将孩子带到野冰上游玩的现象,李磊提醒,“请大家务必远离野冰,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如有游玩需求,建议前往正规冰场。”
假若遇到意外落水的紧急情况,李磊建议,在专业救援人员未赶到前,救助者可使用绳索、竹竿、树枝等周边可利用的工具或者物品,作为岸上牵拉救援的工具。切勿因着急而盲目救援,如果现场环境恶劣,非专业人员、不具备较强的游泳和冰面救援能力的人员,不要贸然行动,避免发生其他危险。
新京报记者 吴婷婷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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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 璁